欧盟动物福利要求规定了哪些事项?

创建时间:2024-02-20
 

本期文章分享了欧盟制定的动物福利要求,包括养殖、运输和屠宰环节。要求充足的养殖人员、适宜的空间和设施,以及记录和监控措施。肉鸡养殖有特定要求,包括饮食、照明和检查频率。运输要避免伤害和恶劣天气影响,保证饮食和饮水。屠宰要求制定相关程序和设备,监控效果和配备福利管理员。

 

欧盟目前在动物养殖环节、动物运输环节和动物屠宰环节分别制定了动物福利要求。其中,在动物养殖环节制定了所有动物保护都须遵守的总体要求98/58/EC《养殖动物保护总体要求》,针对肉鸡(2007/43/EC)、蛋鸡(1999/74/EC)、犊牛(2008/119/EC)、猪(2008/120/EC)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养殖保护要求;在动物运输环节制定了1/2005/EC法规《运输过程中的动物保护》;在动物屠宰环节制定了1099/2009/EC《动物屠宰保护条例》。

 

养殖环节

 
总体要求
养殖人员数量充足,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,福利问题一般至少每天检查1次,照明充足(固定或便携式)便于检查。记录治疗情况和死亡率,记录至少保留3年。养殖空间不能让动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或损伤,制作材料不能对动物造成伤害,动物接触的设备或限制装置应能有效清洗和消毒。空气流通量、灰尘、温湿度和氨气浓度对动物不能造成伤害。光照时间应适用,所有的用于保证动物健康的机械或自动设备应至少每天检查,如果仅依靠人工通风,应配有失效报警装置和后备设备,防止设备出现问题。饲料和供水装置的设计和安装,应避免污染饲料和饮水,减少动物之间的竞争。

肉鸡养殖
基本要求(养殖密度一般不能大于33kg/m2)包括:检查饮水设施的位置和维修保养状态,应减少水外溢;可连续或定时供料,肉鸡在屠宰前不能停食超过12小时;应有垫料,垫料表面保持干燥;充分通风,必要时使用加热装置除潮;机械通风和机械供料尽量降低噪声;照明强度至少20LUX(在肉鸡的眼水平位置测量),至少照亮80%以上适用区域,可根据兽医建议临时适度减少光照强度;自肉鸡放入饲养棚后1周内至屠宰前3天,每天24小时提供有规律的照明,每天保证至少6个小时的黑暗时段(至少4个小时为不间断黑暗时段,黑暗时段不包括照明昏暗时段);每天至少检查2次动物福利和健康情况,如发现存在健康问题,应立即淘汰或处理,必要时联系兽医;肉鸡出栏后,在新批次肉鸡入档前,彻底清洗消毒与肉鸡接触的设施、设备建筑物等,并更换垫料;记录入档数量、面积、肉鸡种类、死亡数量(可能的死亡原因和淘汰数量)、出栏后剩余数量。记录至少保留3年。
 
运输环节

运输工具要避免对动物造成伤害,防止动物受恶劣天气的影响;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,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,地面做好防滑;防止上层动物尿或粪滴漏到下层动物身上;确保运输容器稳固。此外,年龄和体型差距大的动物不能同笼运输;保证动物每24小时饮食1次,每12小时饮水1次。

 
屠宰环节

企业制定与动物福利有关的标准操作程序,包括致昏效果不良后采取的措施等。企业制定监控程序,包括监控人员姓名、如何验证已经致昏、何时监控、监控时动物样本数量、纠偏措施等。相关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关资格,须按频率验证麻电效果。
致昏设备应有说明书,说明内容包括:动物品种、致昏动物的数量或重量、相关的参数、监控设备有效性的方法、维护方法及校准方法等。设备的维护记录应保存至少1年,配备后备的致昏措施。企业配备动物福利管理员,应经培训并获得资格,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,工作记录至少保留1年。
动物到达企业后,动物福利管理员或其他授权人员,应检查动物福利的遵守情况。动物应及时卸车和屠宰,卸车时不能扔或踢,应水平装卸,防止上层动物尿粪滴漏到下层动物身上,确保运输笼具稳固和通风。禽兔可使用的击昏方式包括机械击昏和电击昏,电击昏电流等参数参考法规给出的指标。电击昏设施(不包括水浴麻电池)应配备击昏参数的显示和记录装置,装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,配备参数出现偏差时发出视觉或听觉的警报。水浴麻电池,链条设置应确保悬挂的家禽不被其他障碍物碰撞,鸡在麻电前不能悬挂超过1分钟,鸭不能超过2分钟。
麻电池的设计应便于调节禽只浸入水高度,电极应贯通整个麻电池,挂钩通过麻电池时应始终与接地的摩擦棍接触,活禽入麻电池前应设置与禽胸部接触的装置,便于保持禽只冷静,配备显示和记录参数的装置。记录至少保持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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